【爆】湖州市博物馆市美术馆藏品征集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弘扬华优秀传统文化,丰富和充实湖州市博物馆市美术馆的藏品,加强藏品征集工作,规范征集经费的安全管理,根据华人民和文物保护法博物馆条例等相关法律规章,参照浙江省博物馆美术馆藏品征集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征集范围
为对应家省博物馆美术馆两大条线,便于今后工作的开展,湖州市博物馆市美术馆保留文物藏品和美术藏品两大体系,并按历史人文和当代美术的分工侧重开展藏品征集研究工作。
一文物藏品征集范围
1.历史上各时代珍贵的艺术品工艺美术品;
2.历史上各时代重要的文献资料以及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手稿和图书资料等;
3.反映历史上各时代各民族社会制度社会生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
4.与重大历史事件著名人物有关的,以及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的代现代重要实物。现代文物征集参照关于印发现代文物征集参考范围和现代一级文物藏品定级标准试行的通知文物博发200338号;
5.重点征集能够反映湖州人文历史文化特征的代表性文物。
二美术藏品征集范围
1.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或者著名人物有关的,以及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的现代名家美术作品;
2.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现代名家美术作品;
3.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民间美术作品工艺美术品;
4.历史上各时代重要的美术类文献资料以及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手稿和图书资料等;
5.反映历史上各时代各民族社会制度各美术类名家的代表性实物;
6.当代具有特殊意义的代表性艺术作品,能反映和代表当代经济社会发展水的重要影像作品。
第二条 征集方式
一协商转让,是指与藏品所有权合法拥有者进行协商而取得藏品的购买方式;
二捐赠奖励,是指藏品所有权合法拥有者将其所拥有的藏品捐赠给博物馆收藏,而付给一定的奖励经费的方式;
三拍卖购买,是指通过内拍卖市场,采用公开拍卖手段而合法取得藏品的方式;
四有偿调拨,是指在文物美术品收藏单位之间进行藏品调拨,而付给一定补偿经费的方式;
五创作征集,是指在家省级美术专业机构指导下组织创作活动,活动期间创作的美术作品给予适当的补偿费用后,而合法取得其作品的方式;
六其他合法途径取得藏品的方式。
第三条 征集经费支出范围
一藏品收购费,指支付符合法定程序有偿征集藏品成交的费用;
二捐赠奖励费,指对捐赠其所有的藏品的单位个人或其家属给予的适当奖励费用;
三为馆方组织的创作活动作品之收藏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四评估鉴定费,指征集藏品时聘请专家进行咨询论证和评估鉴定所需的费用;
五差旅运输费,指藏品征集过程所发生的调研差旅接待以及专业包装运输保管保险等费用;
六其他费用,指与藏品征集相关的费用。
七年度征集项目预算原则上在当年执行完成,如因市场因素部分没能完成的,我们将在报上级文旅财政部门同意的前提下,结转到下一年度使用。
第四条 藏品征集工作的组织
一为了规范藏品征集工作,提高决策的科学性,体现公开公公正的原则,特建立湖州市博物馆市美术馆藏品征集工作领导组,实行湖州市博物馆市美术馆藏品征集项目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成员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分管领导职能处室市博物馆市美术馆政班子,以及馆群众代表组成,主要负责审议全馆藏品征集工作计划年终结,对每批次的征集项目报告单进行审核批准。
二建立市博物馆市美术馆藏品征集组,由馆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藏品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藏品部承担藏品征集组办公室工作以下简称办公室,部室主任兼主任。馆征集组主要负责全年征集计划的编制,按照本办法组织藏品征集的具体实施。
三建立藏品征集专家库,专家库原则上由省级及以上文博美术行业正高级专家组成,特殊藏品征集可临时聘请家省有关学科的权威专家参加。专家库专家或特聘专家主要根据其专业特长受邀担任本馆藏品征集的鉴定评估工作,并签署鉴定评估意见。
四征集工作人员评审专家与待征物品所有者有直接利益关系者实行回避制度。
第五条 藏品征集工作的程序
一年初,由馆征集组向市博物馆市美术馆藏品征集工作领导组市文旅局委报送年度藏品征集计划。年末,由馆征集组向市博物馆市美术馆藏品征集工作领导组市文旅局委报告本年度藏品征集完成情况。
二征集调查馆藏品征集组办公室负责多渠道寻找征集线索,收集筛选藏品征集信息向社会单位艺术家或民间藏家征集藏品,原则上每年集开展二次,待选征集文物集在馆内进行。拍卖征集藏品,重点面向内市场信誉等级高的拍卖机构视拍卖信息组织征集。秘书组应对拟征集物的真实性源合法性是否符合征集方向进行初审并提出拟征集文物清单。
三专家鉴定从专家库抽取各相关文物门类三名专家,对拟征集文物的真伪估价独立给出等进行鉴定,出具专家鉴定意见,对真伪鉴定实行一票否决,并签字确认。
四估价建议秘书组根据专家估价的最低价,参考本馆征集同类藏品价格有文物商店出售类似物品价格文物拍卖公司拍卖类似标的的成交价格,形成拟征集物估价建议。估价建议应严格保密。形成估价建议价值较高的,应按照家有关规定进行资评估,并以资评估结果作为估价建议。
五价格谈判与协商社会征集藏品由征集组办公室财部门同组成不少于3人的谈判或协商组,以估价建议额为上限,与拟征集物所有者进行价格商谈。商谈可以采用分别面谈电话短信微信等形式进行。对于多个所有者能提供的拟征集物,按照竞争择优的原则,分别与多个所有者谈判后确定征集意向;对于只能由唯一所有者提供的拟征集物,由双方进行价格协商,达成一致后确定征集意向;如价格超出估价上限,则止征集。谈判或协商应做好记录,文件签字。拍卖征集藏品由馆藏品征集组办公室成员不少于2人根据估价建议负责现场拍卖,拍卖成功后征集组办公室会同财部门履行相关手续。
六创作征集必须是在家省级美术专业机构指导下组织的创作活动,活动期间创作的艺术品由至少三名省级及以上正高级美术专家进行评估后,确定是否征集收藏并提出收藏补偿费用,征集组办公室做好专家评估记录并由专家签字。
七征集实施社会征集创作征集藏品应召开馆政联席会议,对谈判结果进行集体研究审议,形成征集决策意见并报送市文旅局。如确定征集,则由征集组办公室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征集程序。征集双方应签定征集合同,明确可征集物的名称数量价款税费交付期限及方式权责约定等。征集物品所有者同时提交物品源合法承诺书。拍卖征集藏品应及时向馆长汇报拍卖情况,并在拍卖结束后形成书面汇总报告附专家鉴定评估单报政联席会议审查通过并报送市文旅局。
八支付验收履行上述手续后,由上述文物原所有人或拍卖机构开具合法的税票据,合同并附文物入库单及相关征集记录文件复印件,按财审批流程审批后予以支付。征集组办公定会同财部门同办理验收入库等手续。
九有关重要藏品的捐赠奖励等事宜,采取一事一议的形式,由馆政联席班子制定方案,报请市博物馆市美术馆藏品征集工作领导组审核市文旅局委批准后实施。
对个别少量的藏品捐赠,原则上以精神鼓励为主,属群众主动上交性质的藏品捐赠,报馆政班子审查同意后可适当支付其劳费用。
十文物交换调拨事宜,采取一事一议的形式,由馆政班子制定方案,报市博物馆市美术馆藏品征集工作领导组审核市文旅局委批准后实施。
第六条 入藏管理
一征集的藏品都必须详细填表登记,馆征集组相关人员和经费审批人签字并附上评估鉴定意见等有关资料后,移交藏品保管部保存,复印件交馆财室;
二馆财室根据登记表及时做好有资入账登记,年终进行资料归档;
三藏品保管部按照文物与美术品入藏登记要求,及时登录入藏品总账;
四征集的藏品应妥善保管,不得损毁,更不得擅自将其出售赠送与抵押。
第七条 附则
一征集经费由市财政每年列入预算,由湖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统一管理专款专用统筹使用提高绩效;
二藏品征集工作流程应规范公公正,相关流程的执行和经费的使用需接受上级部门的专项审计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三参与藏品征集工作的所有人员,必须严守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准则,对拟征待征的藏品及其评估鉴定情况严格保密。评审专家如有违规,将作专家库除名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工作人员如有违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的责任;
四本办法报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委会审核批准市财政局备案后,正式发文实施。
附件湖州市博物馆市美术馆藏品征集工作领导组名单
湖州市博物馆市美术馆藏品征集文物类专家库
湖州市博物馆市美术馆藏品征集工作
领导组名单
组 长钱红梅
副组长朱学斌 颖
成 员施建华 全 王锐 陈海蓉
征集组办公室金媛媛顾佳勤金志渊
财部门顾天悦